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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在危化品经营企业推行实施“一件事一次办”的通知
责任编辑: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6-26 15:42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宁应急〔202338


江北新区、各区(国家级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据《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宁委发〔20231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宁政规字〔20232号)、《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五拼五比赛五榜勠力同心促发展”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委办发〔20234号)、《关于印发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宁应急〔202321号)要求,市应急局决定在危化品经营企业推行实施“一件事一次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市、区应急部门建立“一件事一次办”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对企业申办危化品经营许可相关联的“单项事”(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安全评价报告备案、重大危险源备案)等多个政务服务事项,通过归并、数据共享等方式进行精简、优化,推行共享数据自动调用,真正实现“一件事、一窗办、一处跑、一次办”,不断提升群众办事的便捷度、体验度和满意度,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二、办事流程

1.企业层面:通过江苏省危化品许可系统申报危化品经营许可“一件事一次办”,勾选需要同时办理的备案事项(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安全评价报告备案、重大危险源备案),完善相关企业基本信息和涉及危化品信息、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审批通过后即可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企业端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

2.政府层面:各区应急局负责备案的相关部门要在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系统审批各项备案办理相关材料,并上传备案证明扫描件,同时在江苏省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与安全监管系统关联企业备案证明;市应急局和各区应急局负责许可的相关部门要按照许可权限范围在江苏省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与安全监管系统审批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相关材料,多级审批通过后即可颁发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政府端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1.坚持审批、备案全过程线上不见面办理。申办危化品经营许可的企业涉及许可关联的“单项事”包括:经营许可证办理、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安全评价报告备案、重大危险源备案、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等,各审批、备案件涉及的出件环节,按照集约化、高效化的原则,采取窗口统一发放、物流快递送达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将办理结果和实体证照第一时间送达申请人,支持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端出件”,以信息化方式推送办理结果和电子证照。

2.坚持跨部门协同高效办理。目前,江苏省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系统、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系统已与江苏省政务服务网对接,各区应急、行政审批部门要建立联办机制,厘清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开展联动审批,推行联合评审、联合勘验、联合验收等,强化线上线下审批协同。企业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所需的各类备案和考试合格证,由办理经营许可证所在的审批部门线上调取,不得要求企业重复提供。

3.坚持跨层级协同高效办理。各区应急局内设业务部门,要强化部门间业务协同,从企业实际需求出发,对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涉及的“单项事”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进行梳理,对多个“单项事”的申请材料和表单,通过归并、数据共享等方式进行精简、优化,推行共享数据自动调用、个性信息自行填报、申请表单自动生成,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合理调整多个“单项事”前后置顺序,优化办理要素和业务流程,形成“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工作流程图详见附件3),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由“多地、多窗、多次”向“一地、一窗、一次”转变,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4.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针对“一件事一次办”跨部门、跨业务的特点,健全监管制度,明确各环节监管部门及职责,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落实监管措施,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地区,要明确政务服务审批部门、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和边界,强化审管协同和信息共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依法依规办理,促进集成化办理服务提升,强化审管衔接,严格落实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实现无缝衔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应急局要加强对实施危化品经营企业“一件事一次办”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明确“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核心环节或第一个环节的办理部门作为牵头部门,统筹推动协调和开展业务指导,围绕重点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部门分工和监管责任,同时要积极协调行政审批部门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政策、业务、系统、数据等支持。

(二)加强协同配合。市区两级要建立跨层级协同推进机制,市、区两级“一件事一次办”的牵头部门要会同配合部门编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做好流程优化、系统对接、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应用、业务培训等工作,配合部门要与牵头部门密切协作,主动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三)加强考核评价。市应急局将把实施危化品经营企业“一件事一次办”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安全生产年度考核指标,加强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情况的跟踪评估,对工作推进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通过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的形式,综合对各区、各部门“一件事一次办”开展考核。

(四)加强宣传引导。市、区两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及时发布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相关信息,同时做好政策解读,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甘佳敏,联系电话:83630328,电子邮箱:njyjwhc@njnet.gov.cn

    附件:1.危化品经营许可(新领、延期)一件事一次办操作指南(企业端).docx

      2.危化品经营许可(新领、延期)一件事一次办操作指南(政府端).docx

      3.危化品经营许可“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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