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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南京市安监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中国南京网信息公开平台和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查阅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安监局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28楼,邮编:210019;电话:83630311、83630316。
一、概述
2017年,我局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改革创新和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官方网站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政府信息和年度报告,方便公众查阅。2017年,市安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7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13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目达到1054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数9次,全年举办2次新闻发布会,向省安监局、市委、市政府两办报送工作信息47篇,其中省局采用26篇,两办采用6篇,《南京日报》专版11期,南京广播电台“安监365”27期,微信推送信息208条,全部按照规定予以答复,建立起政府与社会信息沟通的桥梁。建立起政府与社会信息沟通的桥梁。积极完善公开类目,充实公开内容,按公开目录和体裁分类逐项排查、整理、补充文稿,实现了公开指南完善,按时发布年报,主题和体裁分类准确的目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市安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0件,所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都已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办理完毕,并以申请人要求的方式答复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没有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市安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信息公开事项被依法纠错和被举报投诉。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市安全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需要进一步加强内部协调工作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主动公开深度,优化拓展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
2018年,市安全监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强化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公开实效。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做好与民生相关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的公开。完善、健全互动机制,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加强业务培训,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更好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及时引导社会舆论和社会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