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接群众举报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无明显标识仓库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化学品等问题。经核查,举报事项属实。依据《南京市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宁安委办[2023]73号)规定,符合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标准。
因多次拨打举报人电话均无法取得联系,依据《南京市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请举报人于2025年3月8日前联系我局,并提供有效身份信息,按规定履行奖励领取手续,逾期视为放弃权利。我局将依法对举报人信息保密。
联系电话:025—83630364;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双龙巷22号。
特此公告。
南京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