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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南京市安监局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5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中本单位网站(http://safety.nanj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安监局办公室,电话:83630311。
一、概述
2015年,我局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和《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保障国家公祭等重点活动安全为主线,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府服务水平为导向,突出安全生产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公开体系,规范公开程序,畅通公开渠道,细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强化保密意识,以“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为原则,持续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力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官方网站“南京市安全生产网”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政府信息和年度报告,方便公众查阅。2015年,市安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1条,其中公文类信息公开134件,工作部署、政策解读、便民信息的公开比例持续提升。安全生产领域重点公开事项中,公开南京地铁四号线“12.17” 钢筋坍塌较大事故和南京地铁三号线“12.3”起重伤害较大事故2起较大以上事故查处情况,公开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市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信息8条,均按要求实现全公开。加大重点公开事项的同时,积极完善公开类目,充实公开内容,按公开目录和体裁分类逐项排查、整理、补充文稿,实现了公开指南完善,发布年报按时,主题和体裁分类准确的目标。
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方面,2015年我局共收到协办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各1件,我局积极配合主办部门,将建议提案办理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四解四促”活动和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报告。此外,还按时按要求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布权力事项清单。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市安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所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都已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办理完毕,并以申请人要求的方式答复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没有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市安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信息公开事项被依法纠错和被举报投诉。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从总体上看,市安监局按照中央、省、市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部署,加大重点事项信息公开力度,大力提升政府透明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照《条例》和《规定》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内容不全面。还未实现非公开事项以外的事项全部公开;二是公开平台过多导致工作不平衡。目前公开渠道有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南京发布网、政务微博、手机云平台、新闻发布会等各种公开形式,统一管理难度较大。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力不足。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逐年增加,但缺乏专职人员从事信息公开工作。
2016年,市安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继续加大重点事项公开力度,扩大其他公开事项的覆盖范围,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和准确性。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事故应急救援查处、重大隐患整治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抓手,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全面推进市安监局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科学、更加合理、更加规范。三是以提高政府透明度为目标,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探索采取更加符合传播规律的新型信息发布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