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11340X/2023-19778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应急管理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3-03-06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市森防办转发《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两会和“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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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新区、各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市森防指成员单位:
现将《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两会和“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苏森防办电〔2023〕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根据市气象部门相关资料及预测,去年冬季以来,我市气温较常年偏高,降水偏少。预计2023年3月至6月我市降水量350~530毫米,较常年偏少0~2成,平均气温18.0~19.5℃,较常年偏高0~1℃。气温高降水少造成林下可燃物载量增加,加之清明节前后烧纸祭祀现象较多,市民群众进山游玩、森林康养等情况较为普遍,林区人为活动频繁,全市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复杂。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全国、全省和市有关会议精神,细化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始终保持高度警醒,强化底线思维,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结合林长制,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各级森防指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组织、指导、协调、督促职能,森防指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全力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森林防灭火形势平稳可控。
附件: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两会和“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pdf
南京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