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南京市应急管理局网站

南京市应急管理局

首页 > 南京市应急管理局

索 引 号:    000014348/2018-00012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 财政决算 / 其他
发布机构:    南京市地震局 生成日期:    2017-06-2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2016年度南京市地震局部门决算公开
文  号:     关 键 词:    2016年度南京市地震局部门决算公开
内容概览:    
在线链接地址:    
文件下载:  
2016年度南京市地震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南京市地震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京市地震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拟定全市防震减灾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全市中长期防震减灾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防震减灾计划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与完善;管理、监督地震事业费、基本建设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三)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统一规划全市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资源共享; 制定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强化地震震情跟踪,提出地震预报意见;对区、县、企业地震监测台网(站)和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和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管理全市地震灾害预测;制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

  (五)承担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办事机构职能;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六)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市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研究与开发;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地震紧急救援队伍;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

  (七)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

  (八)依法承担有关地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执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九)指导区、县防震减灾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省地震局和市科学技术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6年纳入南京市地震局部门决算的单位是1个,其中含不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1个:南京市地震监测预警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南京市地震局是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单位预算的级次是地市级预算管理级次。下设办公室、科技监测处、震害防御处(应急救援处合署)3个处室。“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不独立核算,由市地震局统一管理和核算。

  2016年底,南京市地震局(含“中心”)在职在编人数1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6人,全额拨款事业编2人;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退休人员9人。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目标管理和组织保障

  1.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责任落实。年初,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2016年防震减灾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2016年防震减灾工作重点目标和任务。为强化落实,市政府与各区政府签订了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市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南京市2016年度防震减灾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宁震联〔2016〕7号)、《南京市2016年度市区地震部门防震减灾重点任务分工》(宁震〔2016〕6号)等通知,对全市防震减灾工作重点任务进行了细化,明确各区和相关单位的责任。为加强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建设,今年我们报经市政府批准,完成了联席会议成员调整,并增加共青团南京市委、市气象局、市质监局等三家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3.完成《南京市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编制发布。市政府印发了《南京市“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宁政发〔2016〕72号),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和目标,对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4.召开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部署全年防震减灾重点工作任务,有力地提升了地震系统工作人员争先进位的意识,为基层防震减灾工作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根据上级地震部门要求,积极做好第30届全国中心城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筹办和服务保障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级部门交代的任务,促进了联席会议各中心城市之间的工作交流。

  (二)提升地震监测工作管理水平

  1. 按要求做好震情监视和短临跟踪工作。积极落实《南京市2016年度震情监视和短临跟踪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市政府各部门做好重要时段的震情监视会商和突发事件应对准备工作,每月按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地震局上报《震情》。6月和10月分别召开震情会商会,向省地震局提交《南京市地震局2017年度震情趋势研究报告》。2016年,我市全年落实宏观异常3次,分别为1月28日浦口水化前兆异常,2月4日江宁地电阻率异常和3月29日高淳台分量应变异常,市地震局及时向省地震局作了汇报。积极应对有感地震2次,分别为1月27日建邺区江心洲M2.2级地震以及10月20日盐城射阳M4.4级地震,针对2次地震,市地震局认真应对,对南京辖区地震活动性进行评估,并向市委、市政府发出震情简报,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震情,回应市民关切。

  2.继续做好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工作。目前全市开展和已完成的地震观测环境保护项目有四项,一是江宁铜山台地电阻率观测抗干扰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相关仪器设备安装到位并通过专家初步验收,目前处于正常观测中。二是S340公路建设对江宁地震台保护工作完成前期沟通。三是溧水区东庐山地震台因台址附近观音寺扩建施工造成溧水测震台站避雷设施和光纤损坏,市、区地震部门依照相关的法规与开发商协商后,对避雷接地和网络进行恢复,该工程已完成并验收合格。四是浦口地震办(台)受求雨山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影响涉及观测环境保护问题,市地震局已向市政府提出建议意见,并做好政府常务会议的准备工作。五是针对溧水区地震办(台)在溧水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计划中被列入棚改房屋征收对象的情况,我局正会同溧水区人民政府开展前期调研。

  3.认真落实监测预报效能考核工作,确保地震观测设备连续可靠运行。加大对全市地震监测台站的检查力度,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仪器巡检;完成全市雨量筒进行标定及对高淳机房搬迁工作和苏15井相关设备的更换;为溧水区、高淳区地震办安装测震台站新版定位软件,消除工作隐患,确保2016年地震台站仪器设备无故障率和观测资料连续率达到98%以上。参加2015年度江苏省地震观测资料质量评比会,获得2个第一名(江宁分量应变和浦口水汞)、2个第二名(江宁钻孔倾斜和浦口台系统维护)、2个第三名(高淳分量应变和江宁台系统维护)的好成绩。推进地震台站可视化运维及安全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该项目已完成各区县台站设备的安装,正在进行市局台网中心与各台站联动调试的攻关阶段。

  4.加强地震烈度速报系统建设和地震宏观观测工作。按要求做好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站点选址工作,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是“十三五”时期我国防震减灾工作的重点任务,市地震局在相关区政府和部门的配合下,完成了南京市12个预警台站场址宏观勘选工作,其中基本站7个,一般站5个。新建5家地震宏观观测点,建立《南京市地震宏观观测异常落实咨询专家库成员》,邀请相关专家对地震宏观观测员进行专题培训,目前全市地震宏观观测点已达到19个。

  5.加强制度建设,促进监测预报及效能考核工作的长效管理。出台《南京市进一步强化地震宏微观异常落实工作措施》,强化宏微观异常情况落实及上报工作;印发《关于做好地震台站巡检工作的通知》,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台站巡检,通过台站自查与现场检查,排除隐患,确保监测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观测资料的连续性;制定《南京市地震局震情值班制度》《数字地震台网中心值班制度》等管理制度,强化全局值班人员工作纪律,牢固树立震情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此外,我们还针对地震专业网特点,出台了《南京市地震信息网络运行管理办法》等,有效保障了网络信息安全。

  (三)加强震害防御工作管理

  1.做好第五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宣贯,推进抗震设防的有效管理。一是通过南京日报、金陵晚报、龙虎网等媒体,宣传介绍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历史渊源、目的意义、标准要求等内容;二是组织有审批窗口的江宁等五区地办负责人参加省地震局举办的第五代区划图培训,掌握区划图编制基本情况、技术要素、地震动参数确定以及区划图实施中的法规和政策问题;三是召开了落实第五代《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工作培训会,邀请省地震局专家就新一代区划图实施的相关问题、南京市地震动参数的变化情况、实例讲解了场地地震动参数的调整步骤、方法。

  2.加强“三创”工作平台建设工作,推动基层防震减灾发展。召开防震减灾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秦淮区政府、南京国防园等5家单位作了经验交流,会上邀请省地震局专家对防震减灾“三创”平台创建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有效推动了国家、省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省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和省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印发《关于开展创建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学校和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的通知》,组织专家对农花社区、新林社区等单位开展现场检查,指导创建工作;启动第二批国家级地震安全社区的创建工作,对拟创建的樱驼花园社区等单位进行了指导。2016年我市溧水区庆丰社区荣获国家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称号,目前全市国家地震安全示范社区达到5家,江苏省地震安全示范社区31家,江苏省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5家,江苏省防震减灾科普师范学校45家。

  3.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备案管理工作。分别对南京地铁5号线、南京瀚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2014G45地块、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拟建的浦仪公路的抗震设防要求批复进行了备案、存档。

  (四)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地震局关于开展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调查的工作部署,召开南京市防震减灾应急工作会议,部署全市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调查工作,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部分生命线工程相关单位以及市地震系统近40家单位参加本次会议。完成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汇报,根据苏震救函〔2016〕2号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对现有预案进行重新梳理,强化预案编制及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推进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2.开展2016年地震应急管理工作检查。市政府应急办、市地震局联合开展2016年地震应急管理工作检查,重点抽查了江宁区人民政府、六合区人民政府、南京化工园、南京供电公司以及南京百江液化气有限公司等单位,进一步了解了区级政府、化工园区和危化企业等单位应对地震灾害的工作现状和水平,通过检查指导,强化了政府、企事业单位地震应急管理工作的能力,增强了危化经营企业的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10月下发了《关于调查南京市地震现场应急装备情况的通知》,开展了地震现场应急装备情况的调查检查工作。

  3.开展多种形式的地震应急演练。2016年,全市开展地震应急及相关演练800余次,其中市、区、街道组织演练80次,市、区政府部门组织演练50次,中小学校演练率达100%。为提升市级地震应急水平,市应急办、市地震局牵头组织开展全市地震应急救援桌面演练,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11个区科技局(地震办)以及南京地铁集团、南京水务集团等相关重点企事业单位参加了演练。5.12防灾减灾日期间,市地震局会同民政、人防办等单位在六合区金陵中学龙湖分校举行了2016年南京市防灾减灾宣传周启动仪式暨社区校园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活动;与鼓楼区政府等有关单位在鼓楼区小市街道复地新都广场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联合建邺区政府在新地中心举办了高层楼宇、写字楼等地震应急疏散演练,联合栖霞区政府在迈皋桥街道合班村社区开展南京市地震应急疏散搜救演练灯。今年我市首次使用“南京市地震灾情速报应急响应系统”APP软件,举办了“2016年度地震灾情速报员培训暨演练”活动,强化速报员队伍能力。

  4.建设南京市地震应急救援实训基地。为提高我市地震应急救援和应对处置能力,完善和检验《南京市地震应急预案》的操作性,进一步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和开展地震应急实战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防震减灾意识和抢险救助技能。我市参照国家搜救中心标准、吸取成都市和烟台市的经验,依托企业资源,采取民办官助形式,在溧水区大金山国防园建设“南京市地震应急救援实训基地”。基地建设按照功能划分为生活区、培训区、实兵训练(含观摩)区、科普宣传区四个部分。目前,主要功能区已基本建设完成,并于2016年10月开始正式投入使用。第30届全国中心城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期间,会议代表实地考察了南京市地震应急实训基地建设情况,并观摩了溧水区大金山地震应急救援大队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

  5.开展贯彻《人员密集场所地震避险》(GB/T 30353—2013)国家标准活动。

  (五)扩大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影响

  1.开展各类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利用第八个“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周等重要时段,通过部门合作,在全市各区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其中广场宣传132次,知识讲座141场;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册;知识竞赛20次,声像作品宣传1万余次;累计投入宣传经费210万元,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省、市地震、民政部门会同建邺区政府、鼓楼区政府、六合区政府等部门,分别开展了大型广场宣传活动。江宁区在社区开展了展板展出地震知识、发放市民防震手册、地震咨询讲座、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高淳区科技局通过科技下乡活动,以展板和发放地震宣传小册子的形式进行地震科普知识的宣传;秦淮区召开街道主任会议推进防震减灾工作开展;雨花台区开民“组团式服务”活动,会同区红十字会等17家单位在新林社区在板桥新城便民服务中心广场联合举办“减少灾害风险,共建安全社区”广场宣传活动等。成功举办南京市第二届社区地震科普宣讲员演讲决赛”,检验和展示了社区科普宣传员的风采;联合市教育局开展第二届南京市小学生防震减灾手抄报大赛,进一步强化了防震减灾教育,提升了小学生防震减灾意识。

  2. 加强基层地震科普宣传专家培育,强化防震减灾宣传队伍建设。我市自开展社区地震科普宣传员培训工作以来,陆续为基层培养了近3000名热爱公益、乐于奉献且具有一定知识素养的地震科普宣传专家,以满足社区(行政村)防震减灾宣传工作的需要。为检验和提升社区地震科普宣传员的演讲水平与技能,我市连续两年开展了社区地震科普宣传员演讲比赛。2016年,这批土专家开展防震减灾相关宣传讲座累计超过2000场次,居民的防震减灾意识普遍提高,自救互救技能得到较大提升。

  3.加强新闻媒体及网络新媒体宣传。与南京日报、现代快报、金陵晚报、扬子晚报以及龙虎网等媒体建立合作关系,做好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宣传报道。完成南京日报5.12防震减灾专版、龙虎网5.12防灾减灾日及7.28唐山地震纪念日专题网页宣传,做好南京日报“防震减灾南京在行动”、扬子晚报“防震减灾我先行”专栏以及现代快报、金陵晚报等专栏报道。邀请南京电视台、南京十八频道、南京日报、现代快报、金陵晚报、龙虎网等媒体,对我市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应急避险贯标工作、地震应急演练、社区宣传员演讲比赛、第30届全国中心城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等活动进行报道,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通过南京日报、金陵晚报、龙虎网等媒体开展了第五代《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宣传;积极做好政务微博及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通过发布原创微博等更好地向市民宣传了防震减灾知识,为进一步提升市民防灾减灾意识,强化应急避险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年通过南京日报、现代快报、金陵晚报、扬子晚报等媒体报道防震减灾50余期,通过龙虎网等网络媒体开展专题报道20余期,均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4.广泛利用部门和社会资源,扩大防震减灾工作宣传面。继续做好与南京高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作,创作《南京市防震减灾动漫宣传片》(第二季),“5.12”防震减灾日宣传周期间,在市级机关行政服务大厅电子屏、南京市广告电子屏,南京地铁移动电视广告屏、南京公交、南京市科协社区电子屏、市气象局社区电子屏、南京中、小学校多媒体终端上进行了播放,同时通过龙虎网、市地震局门户网、南京市防震减灾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在网上进行展播,进一步扩大了宣传工作影响。

  5. 继续发挥市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广泛调动和发挥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工作的积极性。当年对获省以上称号的部位发放奖励资金22万元,安排市级示范点建设补助63万元,支持实训基地建设20万元,防震减灾特色活动6万元,宏观观测点建设和运行补助39万元,动漫片制作和科普宣传品印制21万元,媒体及户外宣传29万元。

  (六)加强政企合作,推进防震减灾科技创新

  1.建设大中城市地震应急演练平台,创新地震应急演练模式。与南京协同软件公司共同开发的“大中城市地震应急演练系统”,被江苏省经信委列入智慧江苏建设示范工程,该系统以互联网为基础,通过场景和任务设置,支持多角色多部门网络协同演练,成为我市开展地震应急桌面演练的重要平台。同时,我们还与南京协同软件有限公司共同研发了“南京市地震灾情速报应急响应系统”,通过 “南京市地震灾情速报应急响应系统” 管理端和APP客户端实现指令下达以及灾情收集,并实现速报灾情的自动统计、汇总和地图显示功能。

  2.开展地震台站可视化运维管理项目建设,提高台站管理水平。与北京联创立源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展了地震台站可视化运维管理项目建设,该项目立足于运维管理可视化、台站管理安全化、故障处理流程化、物资管理周期化的特点,通过地震台站智能管理服务器实现台站物联网数据、设备监测数据、环境监测数据等信息的统一接入管理,实现远程重启、远程监控、综合查障研判、智能查障等目标功能。该项目建成后,能够对南京市地震台网及其子台进行科学管理,有效提高台网及台站技术系统的稳定性和管理的规范性,为地震数据产出的连续可靠和应用共享奠定基础。

  3. 开发南京都市圈地震数据共享平台,加强都市圈城市之间防震减灾工作交流。与南京擎天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南京都市圈地震数据共享平台,整合都市圈各市地震观测手段,实现前兆等观测数据的共享,为苏皖交界地震趋势会商意见、决策讨论提供良好平台。目前,南京都市圈地震数据共享平台已正式上线运行,并给南京都市圈防震减灾区域联防协调会成员单位分配了登录账号,各单位可及时上传或下载相关资料。

  

  

  

  

  

  

  

  

  


第二部分 南京市地震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金额单位:万元

编制单位:南京市地震局(本级)                              2016年度                                                                                            

  

 

公开01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决算数

按支出性质

行次

决算数



栏次

 

1

栏次

 

2

栏次

 

3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635.7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9

0.00

一、基本支出

52

567.33



  其中:政府性基金

2

0.00

二、外交支出

30

0.00

二、项目支出

53

113.00



二、上级补助收入

3

0.00

三、国防支出

31

0.00

三、上缴上级支出

54

0.00



三、事业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2

0.00

四、经营支出

55

0.00



四、经营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33

0.00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56

0.0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4

4.40

 

 

 



六、其他收入

7

33.76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5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

3.67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7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8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39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0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1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2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3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4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5

0.00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6

617.85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7

54.41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8

0.00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49

0.00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50

0.00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1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4

669.52

本年支出合计

57

680.33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0.00

    结余分配

58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6

10.81

    年末结转和结余

59

0.00



 

27

 

 

60

 



总计

28

680.33

总计

61

680.33





















  

 

 

 

 

 

 收入决算表

 

 

 

 

金额单位:万元


编制单位:南京市地震局(本级)

 

2016年度

 

 

 

 

公开02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669.52

635.76

0.00

0.00

0.00

0.00

33.76


206

科学技术支出

4.40

4.40

0.00

0.00

0.00

0.00

0.00


206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4.40

4.40

0.00

0.00

0.00

0.00

0.00


20699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4.40

4.4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7

3.67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67

3.67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3.67

3.67

0.00

0.00

0.00

0.00

0.00


22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607.04

573.28

0.00

0.00

0.00

0.00

33.76


22004

地震事务

607.04

573.28

0.00

0.00

0.00

0.00

33.76


2200401

  行政运行

494.04

460.28

0.00

0.00

0.00

0.00

33.76


2200404

  地震监测

42.00

42.00

0.00

0.00

0.00

0.00

0.00


2200405

  地震预测预报

2.00

2.00

0.00

0.00

0.00

0.00

0.00


2200406

  地震灾害预防

2.00

2.00

0.00

0.00

0.00

0.00

0.00


2200407

  地震应急救援

16.00

16.00

0.00

0.00

0.00

0.00

0.00


2200499

  其他地震事务支出

51.00

51.00

0.00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4.41

54.41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4.41

54.41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4.06

24.06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2

  提租补贴

18.53

18.53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3

  购房补贴

11.82

11.82

0.00

0.00

0.00

0.00

0.00


 

 

 

1

 

 

 

 

 


  

  支出决算表

 

 

 

 

 

 

 

                                 金额单位:万元


编制单位:南京市地震局(本级)

2016年度

 

 

 

 

公开03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680.33

567.33

113.00

0.00

0.00

0.00


206

科学技术支出

4.40

4.40

0.00

0.00

0.00

0.00


206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4.40

4.40

0.00

0.00

0.00

0.00


20699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4.40

4.40

0.00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7

3.67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67

3.67

0.00

0.00

0.00

0.00


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3.67

3.67

0.00

0.00

0.00

0.00


22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617.85

504.85

113.00

0.00

0.00

0.00


22004

地震事务

617.85

504.85

113.00

0.00

0.00

0.00


2200401

  行政运行

504.85

504.85

0.00

0.00

0.00

0.00


2200404

  地震监测

42.00

0.00

42.00

0.00

0.00

0.00


2200405

  地震预测预报

2.00

0.00

2.00

0.00

0.00

0.00


2200406

  地震灾害预防

2.00

0.00

2.00

0.00

0.00

0.00


2200407

  地震应急救援

16.00

0.00

16.00

0.00

0.00

0.00


2200499

  其他地震事务支出

51.00

0.00

51.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4.41

54.41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4.41

54.41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4.06

24.06

0.00

0.00

0.00

0.00


2210202

  提租补贴

18.53

18.53

0.00

0.00

0.00

0.00


2210203

  购房补贴

11.82

11.82

0.00

0.00

0.00

0.00


 

 

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金额单位:万元

编制单位:南京市地震局(本级)

2016年度

 

 

 

公开04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决算数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635.7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1

0.00

0.00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32

0.00

0.00

0.00

 

3

 

三、国防支出

33

0.00

0.00

0.0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4

0.00

0.00

0.00

 

5

 

五、教育支出

35

0.00

0.00

0.00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6

4.40

4.40

0.00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7

0.00

0.00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

3.67

3.67

0.00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9

0.00

0.00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0

0.00

0.00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1

0.00

0.00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2

0.00

0.00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3

0.00

0.00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4

0.00

0.00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5

0.00

0.00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6

0.00

0.00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7

0.00

0.00

0.00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8

584.08

584.08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9

54.42

54.41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0

0.00

0.00

0.00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51

0.00

0.00

0.00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52

0.00

0.00

0.00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3

0.00

0.00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4

635.76

本年支出合计

54

646.56

646.56

0.00

 

25

 

 

55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6

10.81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56

0.00

0.00

0.00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7

10.81

基本支出结转

57

0.00

0.00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8

0.00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58

0.00

0.00

0.00

 

29

 

 

59

 

 

 

收入总计

30

646.56

支出总计

60

646.56

646.56

0.00

 

 

 

1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金额单位:万元


编制单位:南京市地震局(本级)                          2016年度

公开05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646.56 

533.56 

113.00 


206

科学技术支出

4.40

4.40

0.00


206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4.40

4.40

0.00


20699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4.4 

4.4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7

3.67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67

3.67

0.00


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3.67 

3.67

0.00


22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584.08

471.08

113.00


22004

地震事务

584.08

471.08

113.00


2200401

  行政运行

471.08 

471.08

0.00


2200404

  地震监测

42.00

0.00

42.00


2200405

  地震预测预报

2.00

0.00

2.00


2200406

  地震灾害预防

2.00

0.00

2.00


2200407

  地震应急救援

16.00

0.00

16.00


2200499

  其他地震事务支出

51.00

0.00

51.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4.41

54.41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4.41

54.41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4.06

24.06

0.00


2210202

  提租补贴

18.53

18.53

0.00


2210203

  购房补贴

11.82

11.82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按功能分类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金额单位:万元


编制单位:南京市地震局(本级)

 

 

2016年度

 

 

 

公开06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283.78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58.62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101

  基本工资

68.63

30201

  办公费

3.71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0102

  津贴补贴

130.47

30202

  印刷费

0.0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00


30103

  奖金

50.41

30203

  咨询费

0.00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00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5.44

30204

  手续费

0.00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0106

  伙食补助费

0.00

30205

  水费

0.00

31006

  大型修缮

0.00


30107

  绩效工资

4.40

30206

  电费

0.00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4.43

30207

  邮电费

0.14

31008

  物资储备

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0.00

30208

  取暖费

0.00

31009

  土地补偿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00

30209

  物业管理费

0.09

31010

  安置补助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91.16

30211

  差旅费

3.74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0


30301

  离休费

0.00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31012

  拆迁补偿

0.00


30302

  退休费

87.55

30213

  维修()

2.43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30303

  退职(役)费

0.00

30214

  租赁费

0.00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0


30304

  抚恤金

0.00

30215

  会议费

0.00

31020

  产权参股

 


30305

  生活补助

0.00

30216

  培训费

0.19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306

  救济费

0.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2.35

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0.00


30307

  医疗费

7.29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0

30401

  企业政策性补贴

0.00


30308

  助学金

0.00

30224

  被装购置费

0.00

30402

  事业单位补贴

0.00


30309

  奖励金

0.03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0403

  财政贴息

0.00


30310

  生产补贴

0.00

30226

  劳务费

0.00

30499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0.00


30311

  住房公积金

32.72

30227

  委托业务费

18.75

307

债务利息支出

0.00


30312

  提租补贴

41.90

30228

  工会经费

6.41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0313

  购房补贴

19.88

30229

  福利费

1.14

30707

  国外债务付息

0.00


30314

  采暖补贴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19

399

其他支出

0.00


30315

  物业服务补贴

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6.55

39906

  赠与

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9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93

 

 

 


人员经费合计

474.94

公用经费合计

58.62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按经济分类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金额单位:万元


编制单位:南京市地震局(本级)

2016年度

 

 

公开07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646.56

533.56

113.00


206

科学技术支出

4.40

4.40

0.00


206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4.40

4.40

0.00


20699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4.40

4.4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7

3.67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67

3.67

0.00


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3.67

3.67

0.00


22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584.08

471.08

113.00


22004

地震事务

584.08

471.08

113.00


2200401

  行政运行

471.08

471.08

0.00


2200404

  地震监测

42.00

0.00

42.00


2200405

  地震预测预报

2.00

0.00

2.00


2200406

  地震灾害预防

2.00

0.00

2.00


2200407

  地震应急救援

16.00

0.00

16.00


2200499

  其他地震事务支出

51.00

0.00

51.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4.41

54.41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4.41

54.41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4.06

24.06

0.00


2210202

  提租补贴

18.53

18.53

0.00


2210203

  购房补贴

11.82

11.82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金额单位:万元



编制单位:南京市地震局(本级)

 

 

2016年度

 

 

 

公开08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283.78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58.62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101

  基本工资

68.63

30201

  办公费

3.71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0102

  津贴补贴

130.47

30202

  印刷费

0.0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00



30103

  奖金

50.41

30203

  咨询费

0.00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00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5.44

30204

  手续费

0.00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0106

  伙食补助费

0.00

30205

  水费

0.00

31006

  大型修缮

0.00



30107

  绩效工资

4.40

30206

  电费

0.00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4.43

30207

  邮电费

0.14

31008

  物资储备

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0.00

30208

  取暖费

0.00

31009

  土地补偿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00

30209

  物业管理费

0.09

31010

  安置补助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91.16

30211

  差旅费

3.74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0



30301

  离休费

0.00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31012

  拆迁补偿

0.00



30302

  退休费

87.55

30213

  维修()

2.43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30303

  退职(役)费

0.00

30214

  租赁费

0.00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0



30304

  抚恤金

0.00

30215

  会议费

0.00

31020

  产权参股

 



30305

  生活补助

0.00

30216

  培训费

0.19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306

  救济费

0.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2.35

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0.00



30307

  医疗费

7.29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0

30401

  企业政策性补贴

0.00



30308

  助学金

0.00

30224

  被装购置费

0.00

30402

  事业单位补贴

0.00



30309

  奖励金

0.03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0403

  财政贴息

0.00



30310

  生产补贴

0.00

30226

  劳务费

0.00

30499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0.00



30311

  住房公积金

32.72

30227

  委托业务费

18.75

307

债务利息支出

0.00



30312

  提租补贴

41.90

30228

  工会经费

6.41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0313

  购房补贴

19.88

30229

  福利费

1.14

30707

  国外债务付息

0.00



30314

  采暖补贴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19

399

其他支出

0.00



30315

  物业服务补贴

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6.55

39906

  赠与

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9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93

 

 

 



人员经费合计

474.94

公用经费合计

58.62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按经济分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金额单位:万元

编制单位:南京市地震局(本级)  


 2016年度

 

 

公开09

“三公”经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三公”经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

2

3

4

5

6

7

8

4.53

0.00

2.19

0.00

2.19

2.35

3.03

0.19

相关统计数:

项目

统计数

项目

统计数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0.00

因公出国(境)人次数()

0.00

 

 

公务用车购置数()

0.00

公务用车保有量()

1.00

 

 

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20.00

国内公务接待人次()

200.00

 

 

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00

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

0.00

 

 

召开会议次数()

6 

参加会议人次()

300 

 

 

组织培训次数()

2 

参加培训人次()

100 

 

 

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详细支出情况见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金额单位:万元



编制单位:南京市地震局(本级)

2016年度

 

 

 

 

公开10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按功能分类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说明:南京市地震局无此类收支项目,此表无数据。)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金额单位:万元

编制单位:南京市地震局(本级)                 2016年度                                    公开11

  

行次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经济分类编码

经济分类名称

  

 

1

                  

1

58.62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

58.62

30201

  办公费

3

3.71

30202

  印刷费

4

0.00

30203

  咨询费

5

0.00

30204

  手续费

6

0.00

30205

  水费

7

0.00

30206

  电费

8

0.00

30207

  邮电费

9

0.14

30208

  取暖费

10

0.00

30209

  物业管理费

11

0.09

30211

  差旅费

12

3.74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13

0.00

30213

  维修(护)费

14

2.43

30214

  租赁费

15

0.00

30215

  会议费

16

0.00

30216

  培训费

17

0.19

30217

  公务接待费

18

2.35

30218

  专用材料费

19

0.00

30224

  被装购置费

20

0.00

30225

  专用燃料费

21

0.00

30226

  劳务费

22

0.00

30227

  委托业务费

23

18.75

30228

  工会经费

24

6.41

30229

  福利费

25

1.14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6

2.19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7

16.55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28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9

0.93

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30

0.00

307

债务利息支出

31

0.00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32

0.00

399

其他支出

33

0.00

注:“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金额单位:万元


编制单位:南京市地震局(本级)

2016年度                    

 

公开12


项目

行次

采购决算


总计

财政性资金

其他资金


栏次

1

2

3


  

1

4.00

4.00

0.00


货物

2

4.00

4.00

0.00


工程

3

0.00

0.00

0.00


服务

4

0.00

0.00

0.00


注:“财政性资金”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第三部分  南京市地震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南京市地震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680.33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3.52 万元,增长 16  %。主要原因是:2016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净增加70.32万元,其他收入比上年净增加33.76万元,年初结余结转资金净减少10.56万元。

  其中:

  (一)收入总计 680.33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635.76 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 70.32  万元,增长 12   %。主要原因是:正常经费收入567.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1.41万元;项目经费收入11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96万元,减少原因是当年通过区县转移支付的市防震减灾科普专项补助支出增加,该项资金不在本单位决算报表中反映,因此本单位项目经费收入数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3.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4.经营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6.其他收入 33.76  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南京市地震局取得的财政专户拨款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33.76 万元,增长 100  %。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补助经费。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 10.81 万元,主要为南京市地震局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代缴人员社保类经费

  

  (二)支出总计 680.33 万元。包括:

  1.科学技术支出 4.4  万元,主要用于“中心”人员绩效工资增量部分。与上年相比增加 4.4  万元,增长 100 %。主要原因是根据人社核定,“中心”应发放2015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超出基准线的“增量部分”额度为4.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7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提租补贴及交通费。与上年相比减少68.05 万元,减少 95 %。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纳入社保,离退休金不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反映。

  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617.85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和开展专项业务活动的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66.9 万元,增加 37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73.8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6.9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54.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住房保障性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3.29 万元,增加32 %。主要原因是:按住房改革政策调增公积金、购房补贴、提租补贴等住房保障性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京市地震局本年收入合计 669.52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635.76万元,占95 %;其他收入 33.76 万元,占 5  %。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京市地震局本年支出合计 680.3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67.33  万元,占 83  %;项目支出 113  万元,占 17 %。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京市地震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646.56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9.75万元,增长10%。收入支出增加的原因是: 一是社会保障费及工资普调增长;二是政策调整公积金、购房补贴等住房保障支出增长;三是事业单位绩效增量部分。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京市地震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 646.56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5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0.68  万元,增长12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77.6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6.96万元。

  南京市地震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683.64 万元,支出决算为 646.5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5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 年初部门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411.64万元,年度预算调整增加了121.9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性支出、离退休人员经费以及社保、医疗补助支出的调增;年初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272万元,其中159万元为区县转移支付,不在决算报表中反映。

  其中:

  (一)科学技术支出(类)

  1.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4.4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人社核定,“中心”应发放2015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超出基准线的“增量部分”额度为4.4万元。年初部门预算中未安排“中心”绩效工资增量部分,年度中根据实际支出情况予以经费追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 3.67 万元,支出决算为 3.6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实际支出按年初部门预算标准执行。

  (三)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

  1.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356.83 万元,支出决算为 471.0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2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增人增资、纳入社保缴费以及日常公用定额标准提高等因素,基本支出净增加114.25万元。

  2. 地震事务(款)地震监测(项)。年初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 4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3. 地震事务(款)地震预测预报(项)。年初预算为2 万元,支出决算为 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4. 地震事务(款)地震灾害预防(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 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5. 地震事务(款)地震应急救援(项)。年初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 1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6. 地震事务(款)其他地震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210 万元,支出决算为 5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4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部门预算安排的其他地震事务支出210万元,其中159万元为区县转移支付,不在决算报表中反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 20.78 万元,支出决算为 24.0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6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调整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及比例。

  3. 地震事务(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8.53 万元,支出决算为 18.5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3. 地震事务(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1.82万元,支出决算为 11.8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京市地震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33.56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474.9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8.63万元、津贴补贴130.47万元、奖金50.4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5.44万元、绩效工资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43万元、退休费87.55万元、医疗费7.29万元、奖励金0.03万元、住房公积金32.72万元、提租补贴41.9万元、购房补贴19.8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9万元。

  (二)公用经费 58.6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71万元、邮电费0.14万元、物业管理费0.09万元、差旅费3.74万元、维修(护)费2.43万元、培训费0.19万元、公务接待费2.35万元、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18.75万元、工会经费6.41万元、福利费1.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京市地震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46.5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0.68  万元,增长 12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77.6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6.96万元。

  南京市地震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683.64 万元,支出决算为 646.5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5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部门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411.64万元,年度中追加了离退休费、社保费、住房保障支出等人员性经费121.92万元;二是年初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272万元,其中159万元为区县转移支付,直接扣减本单位经费指标,不在单位决算报表中反映。

  其中:

  (一)科学技术支出(类)

  1.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4.4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人社核定,“中心”应发放2015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超出基准线的“增量部分”额度为4.4万元。年初部门预算中未安排“中心”绩效工资增量部分,年度中根据实际支出情况予以经费追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 3.67 万元,支出决算为 3.6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三)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

  1.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356.83 万元,支出决算为 471.0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2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增人增资、纳入社保缴费以及日常公用定额标准提高等因素,基本支出净增加114.25万元。

  2. 地震事务(款)地震监测(项)。年初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 4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3. 地震事务(款)地震预测预报(项)。年初预算为2 万元,支出决算为 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4. 地震事务(款)地震灾害预防(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 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5. 地震事务(款)地震应急救援(项)。年初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 1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6. 地震事务(款)其他地震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210 万元,支出决算为 5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4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部门预算安排的其他地震事务支出210万元,其中159万元为区县转移支付,不在决算报表中反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 20.78 万元,支出决算为 24.0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6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调整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及比例。

  3. 地震事务(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8.53 万元,支出决算为 18.5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3. 地震事务(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1.82万元,支出决算为 11.8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京市地震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33.56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474.9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8.63万元、津贴补贴130.47万元、奖金50.4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5.44万元、绩效工资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43万元、退休费87.55万元、医疗费7.29万元、奖励金0.03万元、住房公积金32.72万元、提租补贴41.9万元、购房补贴19.8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9万元。

  (二)公用经费 58.6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71万元、邮电费0.14万元、物业管理费0.09万元、差旅费3.74万元、维修(护)费2.43万元、培训费0.19万元、公务接待费2.35万元、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18.75万元、工会经费6.41万元、福利费1.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3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南京市地震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19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48  %;公务接待费支出 2.35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52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  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上年决算0万元。与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相比,没有增减变化。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本年度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19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上年决算0万元。与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相比,没有增减变化。本年度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项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2.19 万元,完成预算的 73  %,比上年决算减少3.22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在2016年上缴公车改革办1辆车,单位只保留1辆车;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益,节约公务车辆运行成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车燃油、维修与保养等。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1 辆。

  3.公务接待费2.35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上年决算0万元。与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相比,没有增减变化。本年度我单位无外事接待项目。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2.35  万元,完成预算的 82  %,比上年决算减少 0.13  万元,主要原因是招待费支出比上年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从严控制接待范围,严禁铺张浪费和超标准接待。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20 批次, 200  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机关及职能部门或外地来我市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工作等公务活动的人员,以及地震震情值班人员加班工作餐费。

  南京市地震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3.03  万元,完成预算的 80  %,比上年决算减少 0.75  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缩减合并会议,节约会议开支。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6  个,参加会议 300  人次。主要为召开全市防震减灾联席工作会、地震趋势会商、地震应急工作会及地震综合演练等。

  南京市地震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0.19  万元,完成预算的 13  %,比上年决算减少 0.38  万元,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参加省市各类培训的人员及次数减少。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2  个,组织培训 100  人次。主要为地震宏观观测工作培训、地震灾情速报员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京市地震局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项目。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58.62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保持一致),比上年减少 12.17 万元,降低 17 %。主要原因是: 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中包含使用上年结余结转的支出21.37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4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为办公设备购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4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如从江苏省地震局取得的业务补助经费。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七、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反映开展防震减灾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其中:

  1、行政运行(项):反映单位(包括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地震监测(项):反映地震和监测台站、台网等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观测设备的购置、维护和技术升级,地震观测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3、地震预测预报(项):反映地震数据的分析处理软件、数据库更新,震情会商、地震预警、地震群测群防等地震预测预报业务支出。

  4、地震灾害预防(项):反映抗震设防、震害预测、地震区划、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指导区县地震工作等业务支出。

  5、地震应急救援(项):反映地震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6.地震环境探察(项):反映地球物理场探测、地震活动构造探察、地震野外试验场、技术升级更新等方面的支出。

  7、防震减灾信息管理(项):反映防震减灾信息的获取、存储、传输、处理、发布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8、其他地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地震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3、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