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11340X/2022-118264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重点工作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2-11-29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废止《南京市安全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文 号: | 宁应急〔2022〕94号 | 关 键 词: | 废止;南京市安全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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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废止《南京市安全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应急〔2022〕94号
江北新区、各区(国家级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为加强市应急管理局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改革的相关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废止《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安全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应急规〔2020〕3号)。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南京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