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11340X/2022-61993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重点工作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2-06-09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市应急管理局 市公安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
文 号: | 宁应急规【2022】2号 | 关 键 词: | 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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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 市公安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宁应急规【2022】2号
江北新区、各区(国家级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有关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对安全生产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对《关于加强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宁安监规〔2013〕1号)、《关于修改<关于加强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宁安监规〔2015〕2号)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有关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南京市应急管理局 南京市公安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