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11340X/2021-09457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重点工作 / 报告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1-01-29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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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应急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0年)》《2020年依法治市重点任务清单》部署要求,坚决扛起维护安全发展的政治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坚持以信息化建设应用和强化目标考核为支撑,统筹推进专项整治、疫情防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着力提升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方面。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将安全生产内容纳入市委全委会、政府工作报告及领导干部述职重要内容,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纳入2020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重要议事日程,每月一调度。出台《市委常委会成员、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0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推动安委办实体化运作,调整充实市安委会及其专业委员会组成,修订完善《市安委会工作规则》。二是部门监管责任方面。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出台《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进一步厘清了党政54个部门(单位)和属地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打造“照单履职、照单监管、照单督查、照单追责”的“清单式”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安全生产责任共同体。三是企业主体责任方面。针对重点行业领域高危企业,将省安委办明确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5个方面20条内容,细化成了“足额资金投入、全员岗位责任制、动态隐患排查、定期应急演练”等86个项目。通过自查,企业对自身安全生产行为有明确预期,从而提高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法规章制度。一是工作制度方面。出台《南京市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停产停业复产及关闭退出期间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四件规范文件及相关制度规范;会同专家团队编制《南京市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等相关报告和规划;联合发改委制定《南京市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完善物资储备和调运机制,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向法治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二是责任督促方面。印发安全生产警示提示、约谈五项制度和专项整治期间伤亡事故领导干部“现场必勘”制度,以及《南京市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制度(试行)》《安全生产领域责任追究事项移送工作规程(试行)》,建成南京市应急工作综合监管平台,与省问题和线索平台实现全面对接。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小化工”专项整治,研究制定相关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全市应急系统对有关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案件的办理工作。三是疫情防控方面。印发《关于严格禁止非法生产、储存、经营和运输酒精消毒液的通告》《南京市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措施》,规范酒精消毒液安全监管,加强执法服务指导。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异地互查”和“交叉执法”,完善“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推进业务审批系统平台建设,实现省政务“一张网”不见面审批功能。
(三)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一是落实监督检查计划。按要求编制《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制定工作要点。今年1至12月份,全系统共执法检查各类企业6482家,其中规上企业2234家,出具执法文书20503份。立案总数3133件,其中,事前立案3106件,占立案总数的99.14%,同比上升39.85%。二是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围绕危化、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领域专项整治和“小化工”整治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执法检查行动。其中,开展疫情期间监管执法服务,检查指导企业115家;开展经营(分装)、储存酒精专项整治行动,排查酒精消毒液相关企业25家;联合市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市商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单位开展联合检查、交叉执法、督导检查等,发现各类隐患400余条。三是加大典型案件侦办。坚持高位统筹调度,严格落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时担任双组长要求,在专项整治及“小化工”百日整治行动中,共排查各类企业、小作坊37万余家,发现违法违规“小化工”98家,对其中10家典型案件以安办名义挂牌督办,共停产(关闭)89家、立案查处59件,共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293.3万元,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此外,借助“网络+网格”机制,拓展排查“小铸造”“小电镀”等各类小企业小作坊45万余家,整治成效位居全省前列。
(四)进一步浓厚安全生产普法氛围。一是落实集体学法制度。结合“七五”普法工作推进,落实机关干部法治教育工作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内法规,以及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参加线上旁听(观看)法庭庭审活动、观看法治廉政教育片和学习民法典公开课;积极组织参加全省第三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二是推广经验做法。加快推进编撰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执法细则》《应急管理执法办案证据规格》。11月,市应急局作为除承办城市外唯一被邀请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在应急管理部“智慧应急”建设现场推进会上分享“南京方案”。三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结合“5·12防灾减灾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同步推进“百团进百万企业”“安全生产万里行”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多次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学习宣讲,各区各部门积极响应,社会反响热烈。我市在应急管理部和司法部组织的应急普法知识竞赛中,取得全省活跃榜第二、成绩榜第三。
(五)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法治监督。一是接受监督检查,反馈意见建议。根据《南京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要求,积极配合开展全市安全生产调研、座谈、视察工作,代表市政府工作报告《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和“一法两条例”实施情况,并接受专题询问,按要求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同时,积极配合完成市人大《南京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子项课题任务。截至12月,配合各相关部门完成法规文件、制度方案等征求意见反馈90余次。二是深化信息公开。加大部门预决算、专项资金使用、行政执法、事故查处、政策解读等重点事项信息公开力度。发挥“南京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的作用,及时发布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加强应急科普宣传和重要时间节点的预警信息发布。截至12月,局政府网站发布信息3862条,其中政务公开信息110条,召开新闻发布会6场;“南京应急管理”微博发布推送信息1389篇、“南京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90篇。三是健全“两法衔接”机制。联合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培训;邀请市人大、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参加全市安全生产法制工作研讨交流会,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截至12月,召开局案审会14次,讨论重大行政处罚47次,向市司法局报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21件。
(六)进一步提高依法化解争议能力。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诉讼应诉能力建设。落实《行政复议答复及行政诉讼应诉相关规定》,按照法律程序与当事人及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沟通研究,确保案件审理全面、客观、公正。今年,市应急局作为被告行政诉讼一审判决1起,收到二审(原审第三人)判决1起(上诉人撤诉),无新增行政诉讼案;承办行政复议2起(中止1起、维持1起),行政复议1起(申请人主动撤销),无行政复议被撤销或确认违法、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二是依法加强举报投诉工作。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举报请求,公开受理网上受理信箱和12350举报电话,明确局内部举报投诉奖励办理流程、责任处室和分工职责,鼓励社会群众,尤其是鼓励企业内部职工当好“吹哨人”。截至12月,共兑现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11件,发放奖励金20.51万元。三是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大力推广六合区应急局“1+5+1”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服务机制,其相关做法获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充分肯定。今年,市应急局举办听证会1场,参加省厅法规处听证会1场,通过听证会进一步向行政相对人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得到认可。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表现
面对所取得的成绩,同时也要认清存在短板和弱项,例如条口和板块之间的职能衔接还不够清晰顺畅、责任传导梗阻,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悬空”或“多头监管”“重复监管”,日常监管缺乏针对性有效性、执法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部分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缺乏相应领域专业知识背景和实践经验,安全生产法律规范还未真正转化为日常自觉行动等。具体表现在认识有偏差,排查整治不彻底,小型场所普查不到位、监管责任悬空,执法办案总量低、不精准等四个方面。
三、2021年具体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为指引,统筹推进整治创建工作。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真正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二)坚持以综合考核为总抓手,推动落实党政领导责任。构建完善城市安全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把安全生产三年整治工作统筹纳入全市“对标找差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倒逼各项任务率先完成、目标率先实现。
(三)坚持以信息化为支撑,提升城市安全发展保障能力。加快我市应急管理“181”综合监管平台的对接应用,建立城市运行智能化监测调度平台,健全基于重大事件的应急调度指挥系统,实现“一网整合数据、一屏能观全局、一体应急联动”,打造城市安全大脑。
(四)坚持以信用监管为导向,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制度机制,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全面推广“安全信用脸谱”系统,实行“红、黄、蓝、绿”四色管理,使安全生产与企业生存发展挂钩,进一步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倒逼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坚持以网格化为依托,提升城市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模式,全面开展对危险设施、危旧房屋、玻璃幕墙、燃气管线、黑加油站点以及崩塌滑坡等城市公共风险源、地质(水文)灾害点的“上户口”工作,形成完善的四色安全风险分布图,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体系。重点开展“应急数字驾驶舱”和“城市风险多变量预警分析模型”等系统开发,加快南京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的迭代升级,为我国“智慧应急”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坚持以法治为根本保障,提高城市安全治理水平。健全法规标准,研究制定“安全信用脸谱”地方标准,推动重点领域公共安全地方立法工作。推进《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调研修订工作,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领域相关规章制度。加强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继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监管执法,推进移动端执法,实现一个平台、一支队伍综合执法。深化纪委监委嵌入式执法监督机制,推广安全生产综合执法监管系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提高监管执法精准度,严查重处非法违法行为,尤其是针对“小化工黑窝点”、故意隐瞒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等作为查处打击重点,加强行刑衔接,以案释法,形成震慑,全力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安全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