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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应急管理局公告(2022年第9号)
责任编辑: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1-14 16:52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根据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2022年第8号公告,202311日起,“1674柴油”纳入危险化学品许可和管理。请全市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于2023331日前及时申请办理危化品生产、经营许可。

特此公告。


南京市应急管理局

2022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