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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区应急管理部门核查,江苏华建石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超出南京市应急管理局核定培训范围组织培训行为,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44号令)和《南京市安全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宁应急规〔2020〕3号),决定即日起停止江苏华建石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在我市范围内开展企业(系统)内部培训资格,现予公告。
南京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