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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应急管理局公告(2022年第4号)
责任编辑: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4-02 16:34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44号令)和《南京市安全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宁应急规〔20203号),经安全培训机构报告和市、区应急管理部门核查,现将安全培训机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新增的安全培训机构

南京智博星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具备开展我市A类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的条件。

二、退出的安全培训机构

南京锐新职业培训学校退出我市AB类人员的安全培训。

南京市高淳区安全生产培训中心退出我市AB类人员的安全培训。

南京金陵船厂有限公司培训中心退出我市AB类人员的安全培训。

三、调整的安全培训机构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从面向企业(系统)内调整为面向社会开展安全培训,增加B类电工作业、高处作业工种培训范围。

上述安全培训机构的培训范围及其他相关信息请见更新后的《南京市安全培训机构名单》。特此公告。

附件:南京市安全培训机构名单(2022年3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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