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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恢复开展安全生产考试考核工作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0-05-26 17:46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因为疫情影响,根据上级指示和疫情防控要求,春节后我市暂停了“三项岗位”人员(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考试及证书延期复审工作。现根据省市相关通知精神,我市自527日起有序恢复开展安全生产考试考核工作。南京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将优先组织因暂停培训考核工作导致证件已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

受疫情停考影响,当前组织“三项岗位”人员考试工作量大,南京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已参照教育部学校疫情防控指南,结合安全生产考试工作实际,制定了《防疫情保安全考试实施方案》,明确安全生产考试考核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完成考务人员防范常识培训、防疫防控消毒物资采购,并将进行相关流程模拟演练,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到位。

各设安全生产分考点的区应急管理局要主动加强与各区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联系,加强对分考点疫情防控措施的检查和验收,督促制定《防疫情保安全考试实施方案》,落实疫情防控物资和工作举措,实施安全生产考试预约和人员限流,于202065日前,重启分考点安全生产考试考核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考试须知

一、安全生产考试提前30分钟入场考试。各培训机构送考老师应联系当日考官,讲明参考考生身体状况,并提交考生名册。

二、考生须主动出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健康码(实名认证“苏康码”或“宁归来”),考生全程佩戴口罩及一次性手套,入场时需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一次性手套进入考场前统一发放),分批次有序进入,按指定位置就座。

三、考生按当日计划人数进入待考区。进入待考区后严禁大声喧哗,不得擅自摘下口罩。有发烧、打喷嚏和咳嗽等不适症状,请勿参加考试。

四、老师、考生要服从管理,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以便顺利完成考务工作。

五、如有疑问,请拨打025-5234729152347293进行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