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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关于新增安全培训机构和培训范围的公告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8-08-10 11:00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按照《江苏省安全培训机构条件规范》(DB 32/ T 3250—2017)和省、市安监局有关文件的规定,经由安全培训机构报告和市、区安监局核查,南京宁鼓职业培训学校具备开展安全生产相关培训的条件,南京安奥职业培训学校增加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的安全培训,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