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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安监〔2018〕73号)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8-04-20 11:52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江北新区、各区(国家级开发园区)安监局,各试点企业: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对标找差、创新实干、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挂牌督办2018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全市工矿商贸企业防范事故风险的能力,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安监〔2017〕60号)、《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南京市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宁安委办〔2017〕6号)和《市安监局关于印发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宁安监〔2018〕55号)等文件,决定在全市部分危化品、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试点工作,以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并逐步全面推开。现将《南京市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南京市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