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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办关于定期报送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的通知(宁安委办〔2018〕44号)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8-04-10 15:52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江北新区、各区(园区)安委办,市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已被列为市政府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并作为安全生产“对标找差”重要内容,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区(园区)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加强指导,进一步督促和推动应急演练工作植根企业,现将定期报送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的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应急演练工作计划。主要包括:本单位组织策划的应急演练计划,参与指导的应急演练计划。 

  (二)应急演练工作总结。主要包括:本单位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年度重点演练项目的推进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典型经验做法。 

  二、定期报送要求 

  应急演练的定期报送周期为2个月,采用报表(详见附件)形式,分别于5月、7月、9月底前报送;年报重点报送年度应急演练工作总结,于11月底前报送;报告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市安委办(纸质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邮箱)。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将此项工作的联络员报送市安委办。 

  联系人:市安监局  徐仁儿 

  联系电话(传真):025-83630327 

  邮箱:1468993481@qq.com 

    

  附件:2018年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开展情况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