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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的通知(宁安监〔2018〕66号)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8-04-09 16:23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江北新区、各区(国家级开发园区)安监局: 

  为深入推进全市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大幅度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工作目标 

  根据总局《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5〕63号)》、省安监局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苏安〔2018〕6号、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委发2018〕2)》和《市安监局2018年工作要点(宁安监2018〕55)》要求,通过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推动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自动化程度大幅提升,力争到2018年底达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的高危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减少30%以上的要求,大幅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二、加强工作引导 

  请各区(园区)安监局加强工作引导,大力宣传依靠机械化、自动化实现生产安全的先进典型,以多种方式和激励措施,增强企业实施以机械化生产替换人工作业、以自动化控制减少人为操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企业走依靠科技手段和技术进步保障安全生产的道路。市安监局在全市征集10家示范企业组织实施,各区(园区)安监局根据辖区内企业情况,组织推进。 

  三、强化督导检查 

  请各区(园区)安监局对本辖区内企业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情况进行排查,摸清底数,督促、指导企业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将企业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日常检查之中,确保完成“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目标。请各区(园区)安监局于4月27日前将示范企业进展表报市局规划科技处(电话:83630370,电子邮件:nj83630335@163.com)。 

    

附件:“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示范企业进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