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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威科孟化学品有限公司现终止危化品经营活动,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决定:
1、撤销南京威科孟化学品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苏(宁)危化经字000424);
2、南京威科孟化学品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依法予以注销。
该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今后仍需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要按规定,向相应发证机关重新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