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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中化江西三美化工有限公司“1.24”中毒事故和吉林省松原石化有限公司“2.17”闪爆事故情况通报的通知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7-04-14 15:28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宁安监办〔2017〕12号

    各区(开发园区)安监局:

  现将《省安监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中化江西三美化工有限公司“1.24”中毒事故和吉林省松原石化有限公司 “2.17”闪爆事故通报的通知》(苏安监办〔2017〕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

下载链接:2017.3.16宁安监综《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吉林省松原石化有限公司“2.17”闪爆事故情况的通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