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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11340X/2021-117908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解读材料 / 其他
发布机构:    南京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10-2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我市出台危化品《禁限控目录》 禁止116种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
文  号:     关 键 词:    南京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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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危化品《禁限控目录》 禁止116种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

1115日起,《南京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下简称《目录》)开始试行,明确了全市范围内禁止、限制、控制的危险化学品种类,进一步管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是界定科学。《目录》结合全市各区制造业新增项目的禁止和控制要求,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和不同类型企业发展等因素,按照“一板块一目录”的原则实施差异化管控。其中,《禁止目录》中列出了116种对人体健康、生态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同时,根据各区产业发展情况,按照危化品固有危险程度、地区行业发展需求等因素,设置《限控目录》将全市各区分6分别对191~359种危化品实施限制和控制。二是以共治促共管。《目录》采用应急、发改、工信、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等六部门联合发文形式,覆盖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全链条,提升监管合力,形成多维度、无死角的管控体系。三是可操作性更提出科研教学等化学试剂不受目录限制等7条安全管理执行要求,操作实用性更强。同时结合修订《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将不执行《禁限控目录》行为纳入行政处罚权力事项清单,为相关部门执法工作提供有力依据。

相关文件:http://safety.nanjing.gov.cn/njsaqscjdglj/202111/t20211119_32019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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