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综合考虑危险化学品固有危险程度、地区行业发展需求等因素,我市将在《南京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试行)》(宁应急规〔2021〕2号)基础上,修订实施《南京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2023版)》。
本次修订按照“一板块一目录”的原则,调整各区(国家级开发区)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的适用范围。经征求各区(国家级开发区)和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形成本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公众可于2023年9月12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342712632@qq.com邮箱,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联系人:王然,于学珍,联系电话:025-85477803。
附件:南京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2023版)(征求意见稿).docx
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11日